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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回 万寿山大仙留故友 五庄观行者窃人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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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十四回 万寿山大仙留故友 五庄观行者窃人参 悟一子曰:此合下五六篇,总发明服食金丹为一身之原本也。

    篇中借“五庄现人参果”,阐金丹之理;偕清风金击手敲果,明月丹盘接果,显金丹之名。

    其义本诸《中庸》“位天地,育万物,立天下之大本而可以与天地参”,化板肉之意旨,为神奇之解悟,深足破聋晓俗。

    读者自昧,反指为荒诞不经,是犹松柏之鼠,不知堂之有美枞也。

     参者,叁也。

    《易》曰:“叁天两地而倚数。

    ”一、三、五,叁天之数;二、四,两地之数。

    叁三而九,老阳之数;叁丽而六,老阴之数。

    两三一二为八,少阴之数;两二一三为七,少阳之数。

    皆叁天两地也。

    叁两相乘,五也,而总归于一。

    一益耦而叁,叁五以变三。

    相叁为叁,相五为五,推而至于百千万亿,及于无穷,无非叁两也,无非一也。

    故天道无端,催数可以推其机;天道至妙,因数可以明真理。

    理因数显,数从理出,可相倚而不可违,故曰“倚数”。

    一者何也?先天真乙之气也。

     朱子曰:“天以阴阳五行,化生万物;气以成形,而理亦赋焉。

    是理不离气,气不离理也。

    ”金丹之道,以养气为主。

    养气之要,在于集义。

    若不能集义而仰愧俯怍,则理失而气阻,何能浩然充塞天地?故神仙之道,到孟子“养气”之说而发露殆尽;至称是“集义”所生者,而丹法几备矣。

    彼守空寂而不明集义、养气,心之功,终亦必亡而已矣。

     人生如驹隙梦蝶,天命靡常,亟须回光返照,绝欲循理,廓然大公。

    理得而性复,性复而命凝,浩然目得,此之谓集义、养气,此之谓安身立命。

    其至要处,则在慎独。

    一念灵明,存减去妄,须臾不离。

    天之所以与我者,惟此;而我之所以行德达道者,惟此。

    惟此作主,不牵于情感,不滞于名义,得失常变,始终罔问,是之谓能填。

    慎则心地虚豁,便是未发之中,便是立天下之大本,便是人生本来面目。

    不落有无,不堕方所,无声无臭,浑然太极。

    孔子之乐在中,乐此也;颜氏之不改其乐,乐此也。

    李延平之默坐体认,体认此也;陆象山之先立其大,先立此也。

    陈白沙之静中坐出端倪,此即端倪也。

    未识此者,须静以察此;既识此者,须静以养此。

    静极而动者,须动以体此;应事接物者,须临境以验此。

    所谓察动静有无之机,全虚圆不测之神者,此也。

    大本既立,而千枝万叶,莫不畅茂条达,所以能为天地立心,为生民立命,参天地而育万物也。

     虽然,学道至全此神,昭昭灵灵,能纷应万变,能极往知来,齐一生死,超凡人圣,以为至矣尽矣,真实而无以复加矣,奈何此神为后天之阴神,非先天之阳神?四大解散,未免孤立,仍为天地所规域,而不能规域乎?天地务必安此神于至阳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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