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都市 > 放牧澳洲 > 第三十七章:烧烤1

第三十七章:烧烤1 第3页

目录
    不服就干; 他遇见蛇比中了“大乐透”还兴奋,毒蛇见了他必须喊爹,哪怕你是条蟒; 他以平均10公斤的体重,在残酷的非洲大草原跻身大哥之列,成为屌丝的偶像; 他是草原上的一道风景,把战斗演绎成生命! 不战,毋宁死! 阿姆斯特朗式阿姆斯特朗回旋踢:我之所以会喜欢平头哥不仅仅是因为他无畏,勇敢。

    还有几点。

     1,他吃蛇,恨蛇。

    人们多怕蛇,自从知道了平头哥,大家觉得他为自己出了口气。

    喜欢他理所当然。

    2,最重要的是:非常聪明。

    一岁的蜜獾发现蟾蜍可以吃后,还找到了怎样磨去蟾蜍皮上毒素以及清洗。

    它会把陆龟放到水里淹死,还会用树叶堵住老鼠洞口,而不是用泥土去堵。

    平头哥的越狱能力和智商堪称大师。

    他有总结经验,以我学习的能力。

    平头哥也有被人收养的,但是太淘气,家里翻箱倒柜。

    养熟悉了倒是不伤人的,只要不惹他。

    手指放他嘴里他也不会咬你。

     3,平头哥样子萌,可爱又个性。

    寸头银发白起风,走起路来雄赳赳气昂昂。

    4,平头哥一天忙忙碌碌,干什么都一路小跑,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/獾生态度的感觉。

    这样的萌物,谁不喜欢呢? 对面五条狗:如果评论别的话题相信大家都有很多理由,至于平头哥相信大家的意见都是相当的统一,那就是:能用打架解决的问题绝不废话,小到老鼠昆虫,大到豹子狮子,在它眼里没有大小统统都是约架的对象,要么被它干死,要么被干死,就这么简单。

    平头哥,我心目中永远的英雄! “老秦,这儿的动物除了平头哥都挺乖的。

    ”陈峰摸着小白洁白的毛发说道。

     小白现在和一只猫一样,被摸舒服了还在地上打滚儿。

     “你好好和他们玩吧,我去洗个澡,等会儿随便吃点东西就睡吧,明天带你去打猎然后搞烧烤。

    ”秦叔宝放下二愣子,站起身对陈峰说道,说完也不等他回话,径直朝着浴室走去。

     “兄弟们,听到了吧,大地主明天带我去打猎,那么今天就先播到这儿了,我们明天见。

    ”陈峰听了秦叔宝的话对着直播间做了个再见后就关闭直播了。

     等秦叔宝洗完澡他也去洗了一个,两人简单的吃了点东西就休息了,他们要为明天的打猎养精蓄锐。

    
目录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