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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章 新儒家:理学(1) 第2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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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陆。

    ”又有一段说:“问:枯槁有理否?曰:才有物,便有理。

    天不曾生个笔,人把兔毫来做笔,才有笔,便有理。

    ”笔之理即此笔之性。

    宇宙中其他种类事物都是如此:各类事物各有其自己的理,只要有此类事物的成员,此类之理便在此类成员之中,便是此类成员之性。

    正是此理,使此类事物成为此类事物。

    所以照程朱学派的说法,不是一切种类的物都有心,即有情;但是一切物都有其自己特殊的性,即有理。

     由于这个缘故,在具体的物存在之前,已经有理。

    朱熹在《答刘叔文》的信中写道:“若在理上看,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。

    然亦但有其理而已,未尝实有是物也。

    ”(《朱文公文集》卷四十六)例如,在人发明舟、车之前,已有舟、车之理。

    因此,所谓发明舟、车,不过是人类发现舟、车之理,并依照此理造成舟、车而已。

    甚至在形成物质的宇宙之前,一切的理都存在着。

    朱子有一段语录说:“徐问:天地未判时,下面许多都已有否?曰:只是都有此理。

    ”(《朱子语类》卷一)又说:“未有天地之先,毕竟也只是理。

    ”理总是都在那里,就是说,理都是永恒的。

     太极 每类事物都有理,理使这类事物成为它应该成为的事物。

    理为此物之极,就是说,理是其终极的标准。

    (“极”字本义是屋梁,在屋之正中最高处。

    新儒家用“极”字表示事物最高的理想的原型。

    )至于宇宙的全体,一定也有一个终极的标准,它是最高的,包括一切的。

    它包括万物之理的总和,又是万物之理的最高概括。

    因此它叫做“太极”。

    如朱熹所说:“事事物物,皆有个极,是道理极致。

    ……总天地万物之理,便是太极。

    ”(《朱子语类》卷九十四)他又说:“无极,只是极致,更无去处了,至高至妙,至精至神,是没去处。

    濂溪(周敦颐。

    ——引者注)恐人道太极有形,故曰无极而太极。

    是无之中有个至极之理。

    ”由此可见,太极在朱熹系统中的地位,相当于柏拉图系统中“善”的理念、亚里士多德系统中的“上帝”。

     可是,朱熹系统中还有一点,使他的太极比柏拉图的“善”的理念,比亚里士多德的“上帝”,更为神秘。

    这一点就是,照朱熹的说法,太极不仅是宇宙全体的理的概括,而且同时内在于万物的每个种类的每个个体之中。

    每个特殊事物之中,都有事物的特殊种类之理;但是同时整个太极也在每个特殊事物之中。

    朱熹说:“在天地言,则天地中有太极;在万物言,则万物中各有太极。

    ”(《朱子语类》卷一) 但是,如果万物各有一太极,那不是太极分裂了吗?朱熹说:“本只是一太极,而万物各有禀受,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尔。

    如月在天,只一而已。

    及散在江湖,则随处而见,不可谓月已分也。

    ”(《朱子语类》卷九十四) 我们知道,在柏拉图哲学中,要解释可思世界与可感世界的关系,解释“一”与“多”的关系,就发生困难。

    朱熹也有这个困难,他用“月印万川”的譬喻来解决,这个譬喻是佛家常用的。

    至于事物的某个种类之理,与这个种类内各个事物关系如何;这种关系是否也可能涉及理的分裂;这个问题当时没有提出来。

    假使提出来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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