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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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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案可以称的上是吉林省迄今为止最大的连环杀人案,案犯杀人放火,碎尸食人,顶风作案,肆无忌惮,把人性残暴的一面,展现到了极致。

     此案一号张小林,二号人物周广强,两人是邻居,都住在吉林省吉林市新华街造纸厂的家属楼。

     两人都出生于普通的工人家庭,从小就是好朋友,他俩之所以能玩到一起去,是因为有一个共同特点,那就是胆小懦弱。

     两人读书的时候,在同龄的孩子当中,一直是被人欺负的那种,可谓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,压根就没有年轻人那种火气和魄力,正所谓是弱者喜欢抱团取暖,所以两人同命相怜,总会在一起玩。

     1981年,16岁的张小林初中毕业后,通过接班的方式,去了吉林冶金矿山设备公司上班。

     上班没多久,由于工作上的便利,张小林有一次偷偷从单位拿回家一些废铁卖钱,结果被保卫科干部发现了,当时单位给了他一个警告处分。

     本来这并不算什么大事,他们这种单位,废铜烂铁随处可见,挺多同事都这么干过,只不过是他倒霉而已。

     可让张小林没想到的是,到了1983年,全国严打来了,他因为有过这次处分,保卫科领导认为这是犯罪行为,就把这件事又揪了出来。

     张小林随后就被抓了起来,但由于他还未满十八周岁,而且这件事确实不算大,所以只判了三年的劳动教养。

     在张小林劳教这段期间,周广强也通过接班的方式,去了吉林市化工设备厂工作,结果到了1984年,他也摊上事了。

     一天晚上,周广强和同事结伴下班回家,结果同事和别人打架,他虽然没有动手,但因为严打的余波还没过,他也被当成共犯处理,被判了三年的劳动教养。

     这一下好了,这对难兄难弟就在里面团聚了,两人本来从小就是玩伴,现在又一起经历磨难,所以关系又近了一层。

     1986年,张小林结束劳教,又回到了原单位上班,在设备厂的租赁站工作。

     1988年,周广强也结束了劳教,同样回到了原单位上班。

     两兄弟都结束了苦难,再次相聚后,自然是把酒诉衷肠,可几杯酒下肚之后,周广强是一肚子的委屈。

     自从他出来之后,无论是亲戚朋友,还是单位的同事,对他都是另眼相看,因为他有了前科,大家对他轻则是冷嘲热讽,重则就是一顿狠骂。

     周广强有心辞职不干了,但自己一没有钱,二没有本事,辞职了还不知道能干啥,所以非常郁闷。

     听了周广强的苦衷,张小林也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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