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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回 心猿归正 六贼无踪 第2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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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虎,即三藏之降猴也,其旨微矣。

    老孙自夸“有降龙伏虎手段”,己预提下回降龙为第二步矣。

     诗中有“一钩新月破黄昏”,绝色丽句,读者不过目为点缀晚景闲情,不知伏虎之后,而偃月之形己宛然成象矣。

    非可忽过!悟空与老者较论年岁,见光阴之迅速;唐僧与老者扳叙同宗,见人我之一家。

    师徒洗浴,一旦间去垢自新;讨取针线,百忙里留心补过。

    俱形容归正的行止,原无深义。

    至“忽见路傍闯出六人,大咤:‘留下行李,饶你性命过去!’”此处“性命”二字,却是妙旨。

    前双叉岭未伏心猿,止是性本元明,命无主宰,故只得放下身心,所天所命。

    此命出于天。

    今己伏心猴,命有真种,故兼言性命。

    曰“饶你过去”,此命由于我,虽跌下马来,可放心设事矣。

     心本空空无物,而实万物皆备,苟目私自利,从躯壳起念者,则为私藏;至大至公,会人物于一身者,则为公帑。

    不急公帑而厚私藏,是背主公而从贼党,所谓“你的东西全然没有,转来和我等要东西”也。

    故主德清明而六府修和,心君泰定而六官效职。

    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天之贼也,人不能见,而心无所主。

    眼看即喜,耳听即怒,鼻嗅即爱,舌尝即思,意见即欲,身本多忧,以致群贼党横,恣肆侵劫,而性命随之矣。

    故《楞严》曰:“六入:眼入色,耳入声,鼻入香,舌入味,身入触,意入法。

    ”此六贼为世贼,皆主人疏防开门揖入也。

     悟空认得自为主人,“停立中间”,为不倚不流;“只当不知”,为刚强不屈。

    运动慧器,尽皆扑灭,剥夺赃物,借资衣粮,此以静御纷,以真灭假。

    非如人心之心与物俱扰者,诚为霹雳手段。

    搞临时稍有姑息迟疑,便是引贼入门,未有不着贼害,故曰:“我若不打死他,他要打死你。

    ”真阅历身心之棒喝也!唐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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