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徐州改制
留下来的无一不是对陶签忠心耿耿之人,而那些离开的则尽是陈元龙所带领的那一干手下。
此番人员变动造成的损失并不大,尚处于可承受范围之内。
吴笛开口说道:“既然陶老先生将徐州托付给了我,那我定当全力以赴,务必将徐州经营得风生水起,如此才不会辜负众人之期望啊!只是,我目前还要兼顾扬州的事务,实在分身乏术。
所以这徐州之事,还是交由陶老您亲自打理吧。
但凡是需要人力、物力方面的支持,我绝不会有丝毫推诿之意,定会全力相助,确保诸事皆能顺利办成。
” 吴笛深知若想让徐州得以良好地发展,就必须进行一系列深入彻底的变革。
首先,要全面推行扬州现行的律法制度。
绝对不允许宗门世家凭借自身权势凌驾于普通百姓之上作威作福。
严禁强行抓捕平民去从事挖矿、种田等苦役劳作;同时,也绝不允许私自蓄养奴隶。
但凡家族之中存有奴隶者,一律无条件释放,并给予妥善安置。
这些可都是重罪啊!一旦有人胆敢违反,那可是会被抄家灭族的!这可不是闹着玩的! 第二点需要注意的是,土地全部归属徐州府管辖,任何私人都不允许私自买卖土地。
每户人家按照人口计算,每个人可以分配到三十亩农田,如果家中农田数量超过了这个标准,那么超出部分就将被收归徐州府所有;而如果人均土地面积达不到三十亩,则必须由官府补充至足额。
要是有谁敢违反这条规定,不仅会被没收全部财产,全家人还得去服长达十年的劳役呢! 还有就是那些矿场、灵田以及秘境等等资源,统统都归徐州府所有,私人绝对禁止拥有。
当然啦,如果之前已经有人持有这些产业,徐州府也会酌情考虑进行收购。
但是,倘若有人明知故犯,违反此项规定,同样会面临没收全部资产并且全家服劳役十年的严厉惩罚。
接下来是关于雇工方面的规定。
州府雇佣人员干活时,必须支付相应的工钱,而且每天每人的劳动时间不能超过四个时辰。
这样既
此番人员变动造成的损失并不大,尚处于可承受范围之内。
吴笛开口说道:“既然陶老先生将徐州托付给了我,那我定当全力以赴,务必将徐州经营得风生水起,如此才不会辜负众人之期望啊!只是,我目前还要兼顾扬州的事务,实在分身乏术。
所以这徐州之事,还是交由陶老您亲自打理吧。
但凡是需要人力、物力方面的支持,我绝不会有丝毫推诿之意,定会全力相助,确保诸事皆能顺利办成。
” 吴笛深知若想让徐州得以良好地发展,就必须进行一系列深入彻底的变革。
首先,要全面推行扬州现行的律法制度。
绝对不允许宗门世家凭借自身权势凌驾于普通百姓之上作威作福。
严禁强行抓捕平民去从事挖矿、种田等苦役劳作;同时,也绝不允许私自蓄养奴隶。
但凡家族之中存有奴隶者,一律无条件释放,并给予妥善安置。
这些可都是重罪啊!一旦有人胆敢违反,那可是会被抄家灭族的!这可不是闹着玩的! 第二点需要注意的是,土地全部归属徐州府管辖,任何私人都不允许私自买卖土地。
每户人家按照人口计算,每个人可以分配到三十亩农田,如果家中农田数量超过了这个标准,那么超出部分就将被收归徐州府所有;而如果人均土地面积达不到三十亩,则必须由官府补充至足额。
要是有谁敢违反这条规定,不仅会被没收全部财产,全家人还得去服长达十年的劳役呢! 还有就是那些矿场、灵田以及秘境等等资源,统统都归徐州府所有,私人绝对禁止拥有。
当然啦,如果之前已经有人持有这些产业,徐州府也会酌情考虑进行收购。
但是,倘若有人明知故犯,违反此项规定,同样会面临没收全部资产并且全家服劳役十年的严厉惩罚。
接下来是关于雇工方面的规定。
州府雇佣人员干活时,必须支付相应的工钱,而且每天每人的劳动时间不能超过四个时辰。
这样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