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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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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喜欢过他,毋庸置疑。

     在他还是个青涩未褪,抽条生长的少年时,她就完全地喜欢过他。

     那喜欢不啻于爱情,像一个洞察敏锐的挚友,像一个孺慕兄长的妹妹,像一个不求回报的母亲。

    喜欢这件事总是不能纯粹的。

     当你喜欢一个人时,你恨不能变成他身边的一阵风,变成他大脑里的神经元,变成他身体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 可这种喜欢很深刻吗? 当她和其他人在一起时,她就很少再想起他。

    凡是再想起他,总会是不那么美好的回忆。

     是他该死的沉默,是他过纵的自以为是,是他那一句轻飘飘、划清界限的:她还小,她不懂什么是喜欢。

     这种喜欢不深刻吗? 她现在仍能记起夏夜的晚风,想起他干净的T恤,想起他干爽的手指圈过她的手腕,想起山顶的日出,想起摔落在草丛里,头顶人声鼎沸,他按住她的脖颈说:别动,有小虫。

    却抱了她很久很久。

     她再没有在一段关系里找到那样隐晦而滔滔不尽的喜欢。

     她恨他在她的少女童话故事里写了烂尾,教了她一课爱瞬息万变。

     她这样决绝地放着狠话,可是自己眼眶却发烫,像结算一笔讨要许久已经没有结果的烂账。

     结果已经不重要。

     只是算了吧。

     说“你去死”太孩子气。

     你要带着迟来的痛苦好好活着福如东海,寿比南山。

     她的声音,轻地像呓语,依旧一字不差地落进他耳里。

     炙热滚烫的掌心猝然紧紧握住了她的手腕,撑着沙发的手猛然失去支点,惯性下跌。

     “砰”一声巨响她的额头重重撞上了他的眼眶。

     下一秒,她猝不及防地跌进了一个冰冷的怀里。

     是的,冰冷的,几乎没有温度的怀抱。

     他轻“嘶”了一口气,攥着她右手腕骨的手指却没有任何松弛。

    她被迫抬着小臂,额头还抵在他的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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