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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章 第3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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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分明地望着他。

     次日一早,唐竞还是像以往一般从容洗漱,全副打扮,再驾车去哈同大楼。

    与往日不同的是,他已经做出一个决定,替苏锦玲赎身。

     这念头稀奇古怪,他甚至不知道从何时而起,又是因为谁而起。

    宝莉,周子兮,苏锦玲,每一个似乎都占着那么一点干系,甚至还包括他自己,以及记忆中渐渐淡去的母亲。

     因为身份牵扯太多,他并不想亲自出面去做这件事,只在脑中将身边可以相托的人过了一遍。

     帮派里的人先筛了去,还有吴予培是必定不肯的,他一笑而过。

    再往后数,似乎也没有太多的选择,很快便想到唯一合适的人选朱斯年。

     理由很是简单。

     首先,朱斯年有钱。

    身为商会法律顾问,朱律师与人谈话,两个钟头就是一根金条的价钱,办两件小案的报酬足够买一辆汽车,没有人会怀疑他替锦玲赎身的财力和诚意。

     其次,朱斯年有身份,由他说上去谈价钱,雪芳的姆妈不会太不给面子,贪心报出个天价。

     最后,也是最要紧的,这位耶鲁师兄虽是留洋回来,却从不以狎妓为耻。

    一年前两人才刚认识,朱律师便坦白说过,自己十六七岁时就被家中长辈带去书寓学做人,男女那回事的开蒙便是与堂子里一位色艺出众的清倌人。

     不知道为什么,唐竞总有一种印象,朱斯年不像其他出入书寓的男人,世俗到猥琐的地步,倒有种旧时代文人的做派,家中的只是妻子与母亲,书寓里的却是知己。

    也只有这样的人会理解他做这件事的初衷,就算是圆锦玲的一个梦吧。

     于是,那天中午,唐竞便去麦根路上朱斯年的事务所拜访。

     朱律师在那里开业已有十多年,事务所的门面与排场都不是其他同行可比,就连门口的看守都是包紫红色头巾的印度巡捕。

    巡捕房是很实惠的,谁为租界贡献了更多的税金,谁便可以享受更高级的保卫服务。

    推门进去,事务所里面的装饰却又是中西合璧,一看便知道是朱斯年的口味。

    校碑补帖,网球跑马,藏书弄玉,击剑弹琴,本就没有他不会玩的。

     早在耶鲁读书的时候,唐竞就常听人提起这位学长。

    留学时的朱斯年因为穿戴玩乐实在出挑,以至于被后辈的中国留学生回味了十多年,在那些传说中,与他同窗的美国学子都当他是清宫里哪位王爷家的儿子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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