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都市 > 中国哲学简史 > 第26章 韩非和法家(1)

第26章 韩非和法家(1) 第2页

目录
    效,他们往往就成为诸侯相信的顾问,有时候竟成为首相。

    这样的顾问就是所谓的“法术之士”。

     他们之所以称为法术之士,是因为他们提出了治理大国的法术。

    这些法术把权力高度集中于国君一人之手。

    他们鼓吹的这些法术就是愚人也能懂会用。

    照他们所说,国君根本不需要是圣人或超人。

    只要忠实地执行他们的法术,哪怕是仅有中人之资也能治国,并且治理得很好。

    还有些“法术之士”更进一步,将他们的法术理论化,做出理论的表述,于是构成了法家的思想。

     由此可见,把法家思想与法律和审判联系起来,是错误的。

    用现代的术语说,法家所讲的是组织和领导的理论和方法。

    谁若想组织人民,充当领袖,谁就会发现法家的理论与实践仍然很有教益,很有用处,但是有一条,就是他一定要愿意走极权主义的路线。

     韩非:法家的集大成者 这一章,以韩非代表法家的顶峰。

    韩非是韩国(今河南省西部)的公子。

    《史记》说他“与李斯俱事荀卿,斯自以为不如非”(《老子韩非列传》)。

    他擅长著书,著《韩非子》五十五篇。

    富于讽刺意味的是,秦国比别的任何国家都更彻底地实行了韩非的学说,可是他正是死在秦国的狱中,这是公元前233年的事。

    他死于老同学李斯的政治暗害,李斯在秦国做官,嫉妒韩非在秦日益得宠。

     韩非是法家最后的也是最大的理论家,在他以前,法家已经有三派,各有自己的思想路线。

    一派以慎到为首。

    慎到与孟子同时,他以“势”为政治和治术的最重要的因素。

    另一派以申不害(死于公元前337年)为首,申不害强调“术”是最重要的因素。

    再一派以商鞅(死于公元前338年)为首,商鞅又称商君,最重视“法”。

    “势”,指权力,权威;“法”,指法律,法制;“术”,指办事、用人的方法和艺术,也就是政治手腕。

     韩非认为,这三者都是不可缺少的。

    他说:“明主之行制也天,其用人也鬼。

    天则不非,鬼则不困。

    势行教严逆而不违……然后一行其法。

    ”(《韩非子·八经》)明主像天,因为他依法行事,公正无私。

    明主又像鬼,因为他有用人之术,用了人,人还不知道是怎么用的。

    这是术的妙用。

    他还有权威、权力以加强其命令的力量。

    这是势的作用。

    这三者“不可一无,皆帝王之具也”(《韩非子·定法》)。

     法家的历史哲学 中国人尊重过去的经
目录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