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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三回 心猿识得丹头 姹女还归本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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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八十三回 心猿识得丹头 姹女还归本性 悟一子曰:出世之道,在于制伏金精。

    倘知制伏之法,而工夫不到,未得其真,则不能返本还元。

    理欲交战,仍与性体为二,势必飞飏奔越,纵肆猖狂,使我站脚不定,所谓“工夫不到不方圆”也。

    三藏之既出而复陷,由知之未尽,而得之未真。

    故求丹之要,须精心根究,识得丹头。

    仙师恐世人认假为真,又发此段,令人察识精妙。

    若看做水穷云起,绝处逢生,不过为文家之波澜,便埋没作者婆心矣。

     经云:“金来归性初,乃得称还丹。

    ”当行者化桃入腹,强其负僧而出,原非心悦诚服,自然超脱者。

    故出来而重整旗鼓,争战乱打,置唐僧于独坐无援之地,非和合攒簇之理.由金不归性,而水火土木相持,是金为假象,而先错于左者,今又错于右,故右脚上花鞋,又脱变而莫定也。

    子精为《坎》中之物,出之于地,又名地涌夫人。

    不闻地涌金莲乎?金莲为夫人之纤趾,饰以花鞋。

    鞋附《坤》土而行,为归性;脱下凭空而起,是飞飏奔越,金不归性矣。

    左属阳,右属阴,前以偏阳左旋,而左非真;此以偏阴右旋,而右非真。

    “鞋”者,谐也。

    左右分飞,何谐之有?故不能脚踏实地,站立不定。

     然姹女者,吾之性也,何以称妖?归性则为真精,离性则为妖精。

    归性,则成吾之真,而长潜其形;离性,则成妖之精,而吾遭其陷。

    “唐僧被其一把抱住,咬断缰绳,连人和马,复又摄将进去。

    ”总因不能制伏真金,以致脚根不实,御缰中断。

    唐僧龙马之脚力,原不如妖精左右花鞋脚力之大,故必只只收伏以作根基。

    大圣见半截缰绳,不觉兴悲无力,满眼流泪,急急转身,勇猛精进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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